时间:2024年10月11日
会议:人权理事会第57届会议议程3
发言人:China, Ms. LI Xiaomei
发言内容:
主席先生,
互联网的发展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和保护人权。当前世界范围内互联网发展很不平衡,广大发展中国家面临巨大的数字鸿沟,难以享受互联网发展的成果。国际社会需要加大力度解决这一问题。
与此同时,互联网违法活动也给人权保障带来新的挑战。公民在互联网上行使各项权利和自由,应当遵守法律,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和其他人的合法权利。各国有责任依法管理互联网,打击各类网络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让互联网更好的造福世界各国人民。
中方欢迎L28号决议草案,承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合作的作用,特别是在弥合国家间和国家内部数据鸿沟,确保人人得以有意义连接互联网方面的作用。
与此同时,当前的案文仍然存在较大的缺陷。一是未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没有提及公民在互联网上应当遵守法律,履行相应的义务,也未提及国家依法进行自身网络空间治理的主权权利。
二是二是采用以人权为基础,这一没有明确法律定义的措辞,处理复杂的互联网准入问题,这与互联网治理的实际情况不符,也会给联合国其他机构和相关国际组织工作造成影响。
主席先生,中方积极地参与了L28号决议草案的磋商,同核心小组保持建设性的沟通,对核心小组未能采纳相关的合理修改意见表示遗憾。
考虑到当前案文存在的问题,中方将不参加决议草案的协商一致,谢谢主席。
消息来源:
UN WEB TV,49th Meeting – 57th Regular Session of Human Rights Council,https://webtv.un.org/en/asset/k1k/k1klm6ltk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