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10月3日
会议:第54届人权理事会一般性辩论议程6
发言内容:
谢谢主席先生。
中方向本届会议国别人权审议报告获得核可的有关国家表示祝贺。
国别人权审议是人权理事会的重要机制之一,必须坚持会员国主导,遵循客观透明、非选择性、建设性、非对抗性、非政治化原则。
任何关于国别人权审议模式的讨论,必须符合人权理事会建章立制决议和其他相关决议。
中方认同国别人权审议是审议各国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的合适场所,也是推动各国促进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
中方呼吁各方将国别人权审议作为真诚对话与合作的平台,遵循平等相互尊重原则,秉持负责任、建设性精神,基于客观事实,向其他国家提出符合其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建议。
同时呼吁国际社会在尊重当事国意愿的基础上,为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参加国别人权审议提供支持和帮助。中国一贯建设性参与并支持国别人权审议工作,将于明年接受第4轮国别人权审议。
我们将高度重视各国提出的合理建议,始终以负责任和建设性态度参与人权国际合作。
愿秉持开放、包容、坦诚合作的精神,与各方交流互鉴,谋求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