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10月13日
会议:第54届人权理事会议程3
发言人:陈旭
发言内容:
主席先生,
死刑问题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立法和司法问题,国际社会再次形存废问题上并无共识,国际人权法并未禁止使用死刑处理包括死刑在内的各种刑法纯粹问题应当充分考虑各国司法体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背景等因素。
中国实施保留死刑,严格适用死刑的政策和法律。中国刑法规定此行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适用死刑,也有严格的使用标准和法律程序。
人权理事会关于死刑问题的决议和讨论,应当采取客观、公正、平衡的态度,尊重各国司法主权。
遗憾的是尽管中方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了决议草案的磋商,并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但是提案国未予采纳,并未解决我们的关切。鉴于上述中方与卡塔尔等一组国家对L34号决议草案提出表决并投反对票。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