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10月11日
会议:第54届人权理事会议程2
发言内容:
阿富汗正处在和平重建的关键时期,过去两年来,阿临时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局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阿富汗的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暴力事件显著下降,税收收入,进出口额稳步增长,这些积极进展值得肯定与鼓励。
与此同时,阿在人道局势恐怖主义威胁,妇女和女童权一等方面依旧面临突出的挑战。中方期待阿当局包容建政,温和施政,发展睦邻友好合作,保护少数族裔妇女儿童权益,朝着符合阿富汗人民利益的方向作出积极的努力。
中方呼吁国际社会对阿富汗问题继续保持关注和支持,為阿人民提供人道和经济发展帮助。
中方感谢提案国与各方广泛接触,并就L16号决议草案举行多次磋商,中方积极参与了磋商,并与有关国家一道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包括对过去和当前所有侵犯人权行为进行追责,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帮助阿富汗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等。
其中一些来源于去年决议的共识语言,遗憾的是提案国没有采纳有关的合理建议。鉴于上述,中国代表团不参加L16号决议草案协商一致,并要求秘书处记录在案。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