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告员发函时间:2023年9月6日。
特别程序机制:人权捍卫者处境特别报告员、极端贫困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适当住房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土著居民权利特别报告员、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权特别报告员、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工作组、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
中国政府回复时间:2023年11月3日。
特别程序发函原文全文:
https://spcommreports.ohchr.org/TMResultsBase/DownLoadPublicCommunicationFile?gId=28295